您好,欢迎访问本站! 今天是:

有害生物防治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源管护 -> 有害生物防治
​省宁西林业局开展《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0/12/1  浏览次数:874 次  来源:宁西林业局  作者:


     


       12月1日,寒风凛洌,雪花飘飘。为大力宣传《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顺利实施,按照省林业局、省森管局要求,省宁西林业局在鄠邑区长虹广场举办《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省林业局森防总站站长李建康,省森管局副局长郭俊荣、公益林建设处处长郭树杰等有关同志出席了本次活动。宁西局局领导、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林区单位部分干部职工及鄠邑区各界群众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启动仪式由宁西局局长张松主持。
       张松局长在讲话中强调,《条例》将于今天开始颁行实施,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就是为了更好的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认真学习《条例》、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高依法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守护好大美秦岭,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随后,李建康站长简要介绍了《条例》的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宁西局辛力副局长作了表态发言,省森管局副局长郭俊荣宣布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正式开始。各位领导一起观看了以自觉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保护秦岭生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新要求、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摘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内容为主题的23个展板,现场发放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资料和宣传用品,把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该《条例》已于2020年9月29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七章六十条。《条例》是我省首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地方性法规,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手段推进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重大举措,是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生态保护制度的重要部分,对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陕西具有重要意义。

     

                    

分享: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菜子坪林场完成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
[下一篇]:​鄠邑区森林资源管理中心来省宁西林业局交流探讨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陕西省宁西林业局 版权所有 邮编:710300 电话(传真):029-81460536
 地址:陕西省户县娄敬路115号 陕ICP备11013230号  陕公网安备61012502000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