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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宁西林业局举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学习会
发布时间:2019/10/10  浏览次数:1338 次  来源:宁西林业局  作者: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10月9日,省宁西林业局利用第33期读书学习会,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会议由局长张松主持,全局8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条例》学习会。
       局长张松在会上做了学习动员讲话,副局长王家安组织领学新《条例》。9月27日,省第13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新《条例》共分九章八十九条,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的划定,植被、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秦岭主梁、主要支脉范围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张松局长强调,《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一部保护中国顶级生态空间的地方法规,学习贯彻落实新《条例》,我们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张松局长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新《条例》中要求的每一项、每一条在工作中抓好落实。二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学习成效。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要遵崇《条例》,始终牢记法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越,做学习、遵守、践行《条例》的带头人。三是要学用结合,负起我们作为秦岭保护者肩上的重大责任和神圣使命,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会议号召,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落实新《条例》的热潮,熟知内容,认真遵从,抓好落实,力求让这部地方性法规“牙齿”紧紧“咬合”,成为保护好秦岭“绿肺”的刚性约束,以优异的成绩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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